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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7-09-14 10:51:00
  • 学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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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生录取
    办学层次
    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高职高专院校)
    办学类型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16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在声乐、舞蹈、播音主持、器乐类有特长,并获得省级比赛前六名、地市级比赛前三名或相关项目八级(含)以上等级证书者,可参加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
    3.在体育运动中的篮球、足球、田径、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武术、网球项目有特长,并在中学阶段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标准或获得省级比赛前八名、地市级比赛前六名、县级比赛前三名、校级比赛第一名者,可参加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
    4.有美术特长的考生方可报考艺术设计和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参加美术特长生专业测试。
    5.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免试录取。
    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由我校面试录取。
    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我校高职单招报名截止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1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序号 系部 专业名称 普高毕业生 中职毕业生 体育特长生 艺术特长生 合计 学费(元/人年)
    小计 文科 理科 小计 类别
    1 材料工程系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15 15 加工制造类     30 4100
    2 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10   10 加工制造类     20 4100
    3 铸造技术 10   10 加工制造类     20 4100
    4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技术 10   10 加工制造类     20 4100
    5 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 5 5 加工制造类     10 4100
    6 电气信息工程系 电气自动化技术 10   10 信息技术二类     20 4100
    7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4   10 信息技术二类     14 4100
    8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2   5 信息技术二类     7 4100
    9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10   5 信息技术二类     25 4100
    10 加工制造类    
    10 电源变换技术与应用 10   10 信息技术二类     20 4100
    11 计算机网络技术 2   10 信息技术一类     12 4100
    12 软件技术 2   5 信息技术一类     7 4100
    13 物联网应用技术 4   10 信息技术一类     14 4100
    14 机电工程系 数控技术 10   20 加工制造类     30 4100
    15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4   10 加工制造类     14 4100
    16 机械设计与制造 4   10 加工制造类     14 4100
    17 模具设计与制造 4   10 加工制造类     14 4100
    18 飞行器制造技术 2   5 加工制造类     7 4100
    19 机械产品检测检验技术 4 10 加工制造类     14 4100
    20 车辆工程系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6   5 加工制造类     16 4100
    5 信息技术二类    
    21 机电一体化技术 6   3 加工制造类     12 4100
    3 信息技术二类    
    22 汽车营销与服务 20 5 加工制造类     25 4100
    23 汽车车身维修技术 4 20 加工制造类     24 4100
    24 经济管理系 会计 6 10 财经商贸类     16 3700
    25 市场营销 20 10 财经商贸类     30 3700
    26 物流管理 15 10 财经商贸类     25 3700
    27 电子商务 10 10 信息技术一类     30 3700
    10 财经商贸类    
    28 旅游系 景区开发与管理 15 12 旅游服务一类     27 3700
    29 酒店管理 35 15 旅游服务一类     50 3700
    30 旅游管理 30 15 旅游服务一类     45 3700
    31 外语系 应用英语 5         5 3700
    32 商务英语 5         5 3700
    33 旅游英语 5         5 3700
    34 艺术系 学前教育 20 20 公共事务类     40 3700
    35 艺术设计 15 (限美术特长生报考,须参加学校美术专业测试。) 15 6000
    36 建筑工程系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5 5 5500
    37 园林工程技术 5 5 土木水利类     10 5500
    38 工程造价 4 5 土木水利类 9 5500
    39 建设工程监理 4   5 土木水利类 9 5500
    40 建筑工程技术 8   7 土木水利类 15 5500
    合计   365     365   60 10 800  
    备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审核计划为准;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以省物价部门最新核定标准执行。
     
    考试办法
    1.考试时间全省统一为3月26日(周六),由学校组织。考试由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两部分组成。
    2. 文化考试试卷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试题分普通高中类和中职类,考试科目均为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三科合卷,总分300分。考试时间为3月26日(周六)上午9:00~11:30。考试结束,由我校负责组织阅卷工作。
    3. 综合测试由学校命题并组织,总分100分,时间为3月26日(周六)下午14:00~18:00,分别为普通高中考生综合素质面试,中职考生职业能力测试,艺术、体育和美术特长专业测试。
    普通高中考生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和职业倾向等基本素质。
    中职学校考生职业能力测试采取现场操作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专业测试以考生选定的特长项目进行专业技能的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美术特长考生专业测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素描、色彩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美术基础和专业技能。

        录取规则
        1.对普通高中和中职考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别划定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即普通高中考生综合素质面试或中职学校考生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的最低合格线。在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成绩总分择优录取。录取原则是志愿优先、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各专业录取时遇总分相同的考生,不再另设条件选拔,一并录取。
        2.对艺术、体育和美术特长考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别划定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即艺术、体育、美术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最低合格线。在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艺术、体育或美术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原则是成绩优先、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录取时遇总分相同的考生,不再另设条件选拔,一并录取。
        3.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七天(公示时间为4月5日至11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确定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在公示期间本人持身份证到校向学校提交申请,过期学校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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