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7-09-14 10:49:41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教育部、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单独招生工作文件精神,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改革,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经批准,我院继续开展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积极进行改革探索,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拔适合自身培养模式并热爱高职教育的优质生源,进一步推进“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绵阳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院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仙人路一段32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三章 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第九条 招生对象:已参加2016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
第十条 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3.专业报考条件
(1)“产品艺术设计”专业招收“美术与设计类”考生,考生须参加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与设计类招生专业考试,且成绩达到专科省控线及以上;
(2)“数控技术”专业招收对口高职“加工制造类”考生;
(3)“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招收对口高职“信息技术二类”考生;
(4)“旅游管理”专业招收对口高职“旅游服务一类”考生;
(5)“软件技术”专业招收对口高职“信息技术一类”考生;
(6)“工业分析技术”专业招收对口高职“材料类”考生;
(7)“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招收对口高职“土木水利类”考生;
(8)其余专业各类考生(包括特长生)均可报考。
4.特长生满足本条1、2款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其中一个条件方能报考。
(1)声乐、器乐、舞蹈获得业余七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2)篮球要求男生身高1.75米以上,女生身高1.65米以上,获得“国家篮球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不受身高限制;
(3)足球(限女生)参加过县级以上比赛的考生。
-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合计850 名)
序号 | 专业名称 | 考生类别 | 计划(名) | 学费(元/生.年) | 考核办法 |
01 | 产品艺术设计 | 美术与设计类 | 30 | 6000 | 文化基础+职业技能 |
02 | 数控技术 | 加工制造类 | 50 | 4100 | 文化基础+职业技能 |
03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信息技术二类 | 50 | 4100 | 文化基础+职业技能 |
04 | 旅游管理 | 旅游服务一类 | 50 | 3700 | 文化基础+职业技能 |
05 | 软件技术 | 信息技术一类 | 50 | 6600 | 文化基础+职业技能 |
06 | 工业分析技术 | 材料化工类 | 50 | 4100 | 文化基础+职业技能 |
07 | 建筑工程技术 | 土木水利类 | 50 | 5500 | 文化基础+职业技能 |
08 | 材料工程技术 | 文理科/对口高职 | 30 | 4100 | 文化基础+综合素质 |
09 | 复合材料工程技术 | 文理科/对口高职 | 20 | 4100 | 文化基础+综合素质 |
10 | 高分子材料工程技术 | 文理科/对口高职 | 20 | 4100 | 文化基础+综合素质 |
11 | 应用化工技术 | 文理科/对口高职 | 20 | 4100 | 文化基础+综合素质 |
12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文理科/对口高职 | 20 | 4100 | 文化基础+综合素质 |
13 |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 文理科/对口高职 | 30 | 4100 | 文化基础+综合素质 |
14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 文理科/对口高职 | 30 | 4100 | 文化基础+综合素质 |
15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文理科/对口高职 | 20 | 4100 | 文化基础+综合素质 |
16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文理科/对口高职 | 30 | 4100 | 文化基础+综合素质 |
17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文理科/对口高职 | 20 | 4100 | 文化基础+综合素质 |
18 | 建设工程监理 | 文理科/对口高职 | 30 | 5500 | 文化基础+综合素质 |
19 | 财务管理 | 文理科/对口高职 | 20 | 3700 | 文化基础+综合素质 |
20 | 电子商务 | 文理科/对口高职 | 30 | 3700 | 文化基础+综合素质 |
21 | 市场营销 | 文理科/对口高职 | 20 | 3700 | 文化基础+综合素质 |
22 | 酒店管理 | 文理科/对口高职 | 30 | 3700 | 文化基础+综合素质 |
23 | 应用英语 | 文理科/对口高职 | 30 | 3700 | 文化基础+综合素质 |
24 | 文秘 | 文理科/对口高职 | 30 | 3700 | 文化基础+综合素质 |
25 | 人力资源管理 | 文理科/对口高职 | 30 | 3700 | 文化基础+综合素质 |
26 | 印刷媒体技术 | 文理科/对口高职 | 30 | 4100 | 文化基础+综合素质 |
27 | 特长生 | 文理科/对口高职 | 30 | 按录取专业收费 | 文化基础+特长测试 |
合计 | 850 |
- 文化考试
1.考核形式:闭卷、笔试;
2.考核时间:150分钟;
2.考核对象:所有考生;
3.考核内容及分值: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三科合卷考试,总分300分;
4.文化考试试卷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试题分普高类、中职类两套。
职业技能考核
1.考核形式:抽签排序实作;
2.考核时间:根据专业另行确定;
3.考核对象:报考“数控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旅游管理”、“软件技术”、“工业分析技术”、“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的所有考生;
4.考核内容及分值:测试内容为考生所报考专业对口高职考试大纲规定的内容(详见我院各专业《2016年单独招生职业技能考核方案》),总分180分。
5.报考“产品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不参加职业技能考核,以“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成绩作为职业技能考核成绩。
(三)综合素质考核
1.考核形式:抽签面试;
2.考核时间:10分钟;
3.考核对象:除报考“数控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旅游管理”、“软件技术”、“产品艺术设计”、 “工业分析技术”、“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和“特长生”以外的考生;
4.考核内容及分值:主要考核学生思维辨别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及基本知识等,总分120分。
特长测试
1.考核形式:抽签排序考核;
2.考试地点及时间:根据特长项目现场确定;
3.考核对象:报考艺术或体育特长的所有考生;
4.考核内容及分值
体育特长测试内容:根据体育特长考生所报特长项目分别进行“篮球”和“足球”项目测试,总分180分。
艺术特长测试内容:根据艺术特长考生所报特长项目分别进行“声乐”、“器乐”和“舞蹈”等项目测试,总分180分。报考器乐考生请自备乐器,报考舞蹈考生请自备道具。
- 录取
1.考生的基础信息均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所有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
3.考试总成绩计算
(1)报考“产品艺术设计”、“数控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旅游管理”、“软件技术”、 “工业分析技术”、“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的考生考试总成绩为:“文化考试成绩×40%+职业技能考核成绩”。
(2)报考其它专业的考生考试总成绩为:“文化考试成绩×6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
4.学院以各专业参考人数中“文理科”与“对口高职”考生比例及招生计划确定两类考生录取人数,并依据考试总成绩划定录取分数线。
5.所有考生按照第一专业志愿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特长生录取数不占相应专业计划。
6.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将在未被录取并填报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7.具备免试资格并办理免试手续的考生可免试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占相应专业计划)。
8.“特长生”将以文化成绩单独划线,按照特长项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9.“产品艺术设计”、“数控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旅游管理”、“软件技术”、“工业分析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及“特长生”若参考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120%,或其他填报第一志愿考生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120%的专业,将按实际参考人数的90%录取。
10.按上述第十四条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经审核确认后,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1.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站公示七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确认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然后寄发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