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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章程

浏览次数:837     时间:2016-10-14 16:19:48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作为四川省第一所经国家教育部、财政部两部以“优秀”结论验收通过的国家骨干高职院校,按照四川省高职院校开展单独招生工作统一部署,从2011年起已连续5年开展了单独招生工作,2016年我校将继续开展此项工作。为确保今年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章程。
一、招生计划与招生对象
(一)拟招生计划:660名(见附件1)。
(二)招生对象:四川省内考生。
二、报考条件及方式
(一)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的考生是参加2016年四川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高考考生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学校毕业生、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考生被录取后,若身体条件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参加体育特长的考生:在足球、篮球、排球、跆拳道、羽毛球、乒乓球、田径、健美操共八项体育运动中任一项运动成绩达到相当于国家三级运动员水平及以上标准者,或在市(州)级及以上级别的体育比赛中,获得个人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优秀运动员。
4、参加文艺特长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舞蹈类(民族民间舞、古典舞、现代舞(不含体育舞蹈和街舞))、声乐类(民族、美声、通俗唱法)、器乐类(管乐、弦乐、民乐、打击乐、电声乐)、主持和表演类共四类,有高中阶段体现考生艺术水平的证明材料(所在高中认定有文艺特长的校级书面证明、高中阶段参加校级及以上艺术比赛获得荣誉证书、县级及以上大型演出活动证明或荣誉证书、考级证书、艺术联考成绩单)。
5、身高要求:
1)报考酒店管理的考生,建议男生168cm及以上、女生158cm及以上;
2)报考舞蹈类、主持和表演类考生,建议男生170cm及以上,女生160cm及以上。 
(二)报考方式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通过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网站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并网上缴费(报名网址:http://zs.cdtc.edu.cn/),或到我校招生就业处办公室现场通过网络报名并网上缴费。
2、单独招生的考生报名时,须确定报考类别,如:普通高中类(文科、理科)、中职类、艺术类、艺体特长类,选择在附件1所列专业中2个专业填报志愿。
3、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需及时打印下载《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单独招生报名表》,便于现场报到时提交。
(三)资格审查
考生的基本信息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考生报名结束后,学校将考生信息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核准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
三、考试方式、内容、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方式
1、普通高中考生:文化考试(300分)+综合测试(100分),满分400分。
2、中职、艺术、艺体特长考生:文化考试(240分)+综合测试(160分),满分400分。
(二)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的试题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分普通高中类和中职类两套,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每科满分均为100分,满分300分。其中,中职、艺术、艺体特长考生的文化考试卷面满分为300分,学校按卷面成绩总分的80%折算,折合满分为240分。
(三)综合测试
1、普通高中考生:进行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职业能力倾向、专业学习的适应性、心理素质、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团队合作、特长等方面,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中职考生:着重测试专业基本技能。按照相关中职类别要求,对中职考生相关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进行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60分。
3、艺术考生:着重测试绘画技能和艺术素养,测试术科(素描)。术科笔试用4开绘图板、绘图铅笔、橡皮擦、铅笔刀、透明胶带等素描工具由考生自备,术科(素描)笔试成绩计为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60分。
4、艺体特长考生:
1)文艺特长考生,按照相关艺术特长类别要求,对考生相关艺术特长进行测试。考生须自带服装、乐器等所需演出用品,文艺特长专项测试成绩计为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60分。
2)体育特长考生,依据考生所报运动项目及运动等级或比赛成绩,按照国家运动等级评定标准或比赛成绩进行测试。考生须自带服装、运动鞋等必要用品,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计为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60分。
中职考生、艺术考生四)考试科目及时间
  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日  期 时  间 科  目
2016年3月26日 9:00-11:30 文化考试
13:00-18:00 综合测试
 (五)考试地点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成都市犀浦泰山南街186号)。
四、招生录取
(一)录取原则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别划定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成绩的控制线。
3、在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成绩双上线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分类、分专业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总分相同,1)普通考生,按文化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依次录取;2)中职、艺体特长考生,按技能测试成绩、文化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4、对文艺、体育特长考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别划定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的最低控制线,在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成绩双上线的考生中,按照文艺、体育专项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按文化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5、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分类计划、专业计划不平衡,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计划调整,分类别、分专业录取比例不超过80%。
6、考生必须全部参加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
(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和艺体特长考生技能测试要点(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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