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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研究生也可以转专业了,只需获得学校批准即可

浏览次数:1073     时间:2016-10-14 15:47:37

为进一步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严格落实教育部21号令第十八条“学生可以按学校的规定申请转专业。学生转专业由所在学校批准。”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将研究生转专业权限下放至各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规定,各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根据自身情况抓紧出台本校、本单位转专业细则,并报我厅学生处备案。《细则》必须突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其中,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并明确对违规办理研究生转专业的处理意见。今后,研究生转专业一律依照本校、本单位规定办理,不再报送我厅审批。对违规办理研究生转专业、引起不良影响的,我厅将依法依规追究学校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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